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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重磅出台招才引智新政

时间:2020-01-02 14:04来源:忻州市委组织部 作者:山西省委人才办 点击:
为加快推进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吸引和鼓励国内外各类高层次人才在忻州创新创业,集聚在外忻州籍人才回乡助力家乡建设,促进忻州市创新驱动、产业转型升级

  为加快推进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吸引和鼓励国内外各类高层次人才在忻州创新创业,集聚在外忻州籍人才回乡助力家乡建设,促进忻州市创新驱动、产业转型升级发展,根据《忻州市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方案》(忻市发〔2018〕1号),制定《忻州市招才引智支持政策(试行)》。
 

  ▪ 凡在忻州市设立经市委、市政府认可的院士工作站,由市委人才办年度考核后,给予50万元的建站补助,分3年补贴到位。
 

  ▪ 根据认定的在忻实际工作月数,给予进站院士每月1万元工作津贴。
 

  ▪ 对获准在忻州市属企事业单位设立的博士后科研流动(工作)站或省以上重点实验室、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给予不高于30万元建站补助,分3年补贴到位。
 

  ▪ 在站工作期间考核合格的博士后人员,每人每年发放2万元的生活补贴,发放时间2年。
 

  ▪ 凡是忻州市柔性引进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入选者、“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级学术技术带头人”以及相当层次的高端人才,根据认定的在忻实际工作月数,分别给予每人每月0.5万元的工作津贴。
 

  ▪ 引进后申报入选省“百人计划”的人才,在省财政资助基础上按1∶0.25的比例给予配套资助。
 

  ▪ 柔性引进的高层次领军人才,确实能为引才单位破解发展困境、攻克技术难关、拓宽营销渠道等,经评审认定,按照用人单位所付年薪20%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奖励。

  ▪ 引进到忻州市属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并签订不少于5年以上用人合同的国家“双一流大学及学科”和世界排名前200所高校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给予每人每年2万元生活补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给予每人每年1万元生活补贴,享受期三年。
 

  ▪ 引进后入选省“青年拔尖人才”,在省财政资助基础上一次性给予每人3万元奖励,分三年发放到位。
 

  ▪ 刚性调入忻州市财政全额拨款或差额拨款单位的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一次性给予50万元安家费,或提供一定数额的住房补助,或提供一套70平方米左右的周转房居住。
 

  ▪ 对全职引进国内外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省级领军人才的用人单位,分别给予最高10万元、5万元、2万元奖励。
 

  ▪ 对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的用人单位,在技术研发、课题攻关、项目合作方面取得突出成效的,给予不超过10万元奖励。
 

  ▪ 用人单位引进人才在忻州市申报并入选省“百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省新兴产业领军人才、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给予用人单位不超过5万元奖励。
 

  ▪ 带技术或专利、项目、资金等落地忻州,在忻州市农村、企业开展技术承包,或以技术入股等形式兴办科技企业、创办农业科技园区和示范基地,技术和产品能产生显著经济社会效益,能引领忻州市经济、产业发展和技术创新的紧缺高层次人才(团队),经审核认定,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创业经费支持。
 

  ▪ 忻州市市属企业、职业院校新引进和企业工作人员新获得高级技师、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满一年的在职人员,继续与单位或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分别给予高级技师每人3000元、技师每人1000元的奖励,享受期为2年。
 

  ▪ 在宣传、文化、教育、卫生、社会工作和工农业技术推广等领域,分批组建市级名师、名医、名家等工作室,一次性给予每个工作室5万元启动经费支持。对新建或成长为省级、国家级的,再分别给予5万元、8万元补助。
 

  ▪ 推行现代“师带徒”培养模式,对“带徒师傅”按照带徒数量每人每年给予500元奖励。
 

  ▪ 引进的能够引领产业发展、带动忻州市产业结构调整和产生重大经济效益的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及其团队,以及其他需享受奖励资助的情况,可采取“一人一策”、“一事一议”引进方式,给予人才发展专项资金支持。
 

  同一人才符合市级多部门性质相同的奖励资助政策的,按从新、从优、从高的原则,不重复享受。
 

  此项工作在市委人才工作领导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委人才办”)牵头,市直有关职能部门共同组织实施。本政策由市委人才办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责任编辑:王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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