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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选拔第四批文化艺术名人和新闻宣传“四个一批”人才

时间:2021-06-29 18:28来源:未知 作者:王斌 点击:
湘潭市选拔第四批文化艺术名人和新闻宣传“四个一批”人才。根据中共湘潭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推荐选拔第四批“湘潭市优秀人才”的通知》(潭人才发〔2022〕8号)精神,现

各县市区(园区)宣传部,市委各部委、市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政工(人事)科,各大中专院校和企事业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根据中共湘潭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推荐选拔第四批“湘潭市优秀人才”的通知》(潭人才发〔2022〕8号)精神,现就推荐选拔湘潭市第四批文化艺术名人和新闻宣传“四个一批”(名记者、名编辑、名评论员、名主持人)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选拔范围

近三年在湘潭市行政区域内工作(截至2022年7月12日),在文化艺术、新闻宣传方面代表市内领先水平,为湘潭宣传文化事业做出重大贡献的宣传文化优秀人才。

(一)文化艺术名人:全市文化艺术领域优秀人才(包括自由职业者)。

(二)新闻宣传“四个一批”人才:全市所有经国家有关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有公开刊号的报刊社、广播电视台、网络媒体及新媒体等单位中从事新闻采编播、新闻管理、新闻研究等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已享受我市新引进高层次人才、新引进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奖补,已经获得省级以上人才荣誉者、市级优秀专家和第一、二、三批市文化艺术名人不再参与本次推荐。

二、评选名额

全市评选文化艺术名人5名,新闻宣传“四个一批”人才5名。

三、评选条件

市优秀人才人选必须热爱祖国,拥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各项决策部署,模范履行岗位职责,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并在相关领域拥有较高的专业造诣或技能。

文化艺术名人人选还应具备以下条件:(1)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中进行文艺创作,坚持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相统一,在文学艺术创作或研究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和显著业绩;(2)在全市同行中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受到业内人士的广泛认可和推崇;(3)有较强的开拓进取、艺术创新能力,社会贡献比较突出、传帮带效果比较明显。

新闻宣传“四个一批”人才人选还应具备以下条件:(1)有较强的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原则上应从事业务工作3年以上、近几年获得过相关专业省级以上奖励,确在业界有较大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的,可适当放宽;(2)“名记者”要有较强的新闻策划、采写报道能力,参与10次以上重大主题报道,其作品有重大新闻价值并具有良好的社会效果,其中新媒体记者采写的稿件至少要有一件阅读量在5万以上;(3)“名编辑”要有较强的组织编辑、策划制作能力,策划、编辑、制作的栏(节)目和作品有积极社会影响,参与10次以上重大主题报道,其作品有重大新闻价值并具有良好的社会效果,其中新媒体编辑的稿件至少要有一件阅读量在5万以上;(4)“名评论员”要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撰写的作品紧贴社会热点,舆论引导积极有效,为10次以上重大主题报道撰写过主题评论,其作品具有良好的社会效果,新媒体阅读量在5万以上;(5)“名主持人”要有较强的节目驾驭能力,语音标准、语言规范、形态端庄、举止大方,具有个人成就的播音、主持风格,主持或主播重要栏目和节目收听、收视率较高,在观众听众中有较高知名度。

四、推荐名额分配

1.文化艺术名人推荐名额分配:各县市区(园区)、市直机关、市国资委(含中央和省属在潭企业)系统、市教育局(含各大中专院校)系统、市卫健委系统、市“两新”组织各推荐名额不超过2名;全市专业协会推荐总名额不超过5名。推荐人员名单排出先后顺序。

2.新闻宣传“四个一批”推荐名额分配:各县市区(园区)、市直机关、市国资委(含中央和省属在潭企业)系统、市教育局(含各大中专院校)系统、市卫健委系统、市“两新”组织“四个一批”各类别推荐不超过1名;湘潭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各类别不超过2名。

无符合条件人选的单位可不推荐。

五、推荐选拔程序

(一)归口推荐。个人向所在单位报名,由归口单位统一推荐。文化艺术名人:各县市区(园区)宣传部负责属地人选推荐工作,并会同当地党委人才办审核把关;市直机关报市直机关工委推荐;市国资委、市教育局、市卫健委负责本系统本行业的推荐工作;市“两新”组织人选由市“两新”工委推荐;各专业协会人选由市文联推荐。

新闻宣传“四个一批”人才:各县市区(园区)委宣传部负责属地人选推荐工作,并会同当地党委人才办审核把关;市直机关报市直机关工委推荐;市国资委、市教育局、市卫健委负责本系统本行业的推荐工作;市“两新”组织人选由市“两新”工委推荐;湘潭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推荐人选由党组(党委)负责。推荐人选要向一线从业人员倾斜。

(二)资格审查。根据选拔条件对申报的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同时征求业务主管部门、学术团体、专家学者等的意见,确定符合参评条件的人选名单。

(三)专业评审。对推荐人选进行专业评审,按照推荐名额差额50%的比例提出考察对象名单。

(四)组织考察。会同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有关人选进行考察,并征求纪检、监察、综治、税务和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的意见。

(五)研究公示。根据专业评审和考察情况,湘潭市委宣传部召开部务会,研究提出文化艺术名人和新闻宣传“四个一批”人才建议人选名单,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呈报审定。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报市委人才办组审定。

六、工作要求

一是要高度重视。文化艺术名人和新闻宣传“四个一批”推荐选拔工作是推荐选拔第四批“湘潭市优秀人才”的重要工作,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把开展好此项活动作为加强宣传文化人才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对人才集聚的重点单位要深入调查摸底,重点宣传发动。

二是要严格标准。各地各单位要严格规范推荐程序,认真做好组织推荐和审核把关工作,确保人选质量;要紧密结合宣传思想文化领域人才队伍实际,将德才素质好、有较高学术成就和具有较好创新发展潜力的优秀人才遴选出来;本次实行差额推荐,评选标准高、比例少,如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

三是要严守纪律。各地各单位在人选推荐中要严格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不事先内定人选,不弄虚作假,不替人说情、打招呼、搞拉票等;对违反组织原则和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七、推荐材料

(一)相关材料:①个人现实表现材料一份(1500字以内)。②推荐表(一式两份)。③湘潭市文化艺术名人和新闻宣传“四个一批”人才推荐人选名册。④现实表现材料和推荐表中涉及到的各种成果奖项证明材料复印件各一份,并形成目录,包括:作出贡献或研究成果所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证明材料(“四个一批”推荐人选提供新闻代表作品目录及传播效果说明);具有代表性的研究成果和论文复印件、著作的封面封底及目录复印件;重要奖项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复印件,获市级以上荣誉称号证书复印件;与学术技术水平及业绩贡献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等。由推荐单位对原件进行审核并对复印件加盖印章。

(二)上述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复印),装订成册,于2022年7月12日前报送市委宣传部干部科,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湘潭市委宣传部干部科 谭继文

联系电话:58583207 电子邮箱:467340943@qq.com

附件:

1.湘潭市文化艺术名人(新闻宣传“四个一批”)推荐表.docx

2.湘潭市文化艺术名人和新闻宣传“四个一批”人才推荐人选名册.docx

                                                                 中共湘潭市委宣传部

                                                                       2022年6月22日

 
 

(责任编辑:王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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